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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推荐计算机专家委员会成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职鉴发[2006]4号
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关于推荐计算机专家委员会成员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有关院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工作,完善考试服务网络,经研究,决定成立陕西省计算机专家委员会。现将推荐计算机专家委员会成员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和目的
陕西省计算机专家委员会是在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领导下,对全省计算机考试等工作进行专业技术研究,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的工作机构。专家委员会坚持“服务院校和社会,服务就业、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工作原则,组织全省计算机的专家学者和技能型人才,共同开展计算机技术开发和应用活动,积极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为全面提高劳动者综合素质服务。
二、 推荐专家条件
(一)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本地区计算机行业中有较高威望;
(二)原则上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担任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一年以上;
(三)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知识水平和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能指导计算机专业从业人员解决生产实践中的技术问题;
(四)熟悉计算机的国家职业标准和实施鉴定考试要求以及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理论、政策、规范等;
(五)积极参与计算机职业的鉴定考试工作;
(六)身体健康,能承担兼职工作。
三、 推荐范围
计算机专家委员会成员在省内有关部门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产生。计算机专家委员会成员每单位最多只能推荐一名,年龄在55周岁(含55周岁)以下,个别技术专家年龄适当放宽。被推荐者需填写《陕西省计算机专家推荐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考评员资格证书等影印件以及证明本人工作业绩、技术革新等方面的贡献和成果材料,另附3张2寸免冠照片。
四、 要求
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各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站、有关院校,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积极组织推荐工作,被推荐者的有关书面资料务必于2006年2月25日前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联系人:任 奇 联系电话:029-82233321
附件:《陕西省计算机专家推荐表》
二00六年二月八日

